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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新建家庭迁入:主菜单【人口管理】【迁入登记(新户)】。
2、已有的家庭迁入人口:主菜单【人口管理】【按户(或人)查询】,在人口列表中右键弹出菜单,选择【查看家庭成员】
弹出家庭成员窗口,如下:
输入迁入人姓名,选择好与户主关系。备注框中输入迁入原因,
为了防止重复输入相同的人口信息,先输入要迁入者的名称,按【搜索】查询,如果不存在相同人口,则按【创建】添加新人。
如果人口已经存在于其他家庭,则需要到该户下使用【移到其他户】功能移动(一般用于婚嫁情况)。
如果人口因为之前迁出注销的,此时在列表中选中,点击右边的【恢复并迁入】即可。
注意:出生登记、迁入登记,需要先选中户主列,户主迁出、死亡登记,应先更换户主。
在家庭成员窗口中,选择要迁出的人员。点击【迁出登记】按钮,弹出窗口,在备注中输入迁出原因,点击确定,弹出提示核对无误再确定完成。
在家庭成员窗口中,选择户主,点击【出生登记】,弹出窗口,在备注中输入相关信息,点击确定,弹出【录入人口信息(出生登记)】窗口。正确填写后按保存即可。
在家庭成员窗口中,选择要死亡登记的人员,点击【死亡登记】按钮,弹出窗口,填写死亡日期和备注,点击确定,弹出提示核对无误再确定完成。
在家庭成员窗口中,选中需要在创立新户中成为户主的人员。点击【创立新户】,弹出提示,确定后完成。
在家庭成员窗口中,选择要移到其他户的人员,点击【移到其他户】按钮,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移入户的户主名称搜索。如下图:
选择与户主关系,点击选择的户主行【确定】按钮。弹出提示核对无误再确定完成。
在家庭成员窗口中,选择要成为户主的人员,点击【更换户主】按钮,此时所有人的与户主关系变成选项框状态,如下图:
正常有父母配偶信息人员将自动切换与新户主的关系,特殊关系的人员需要手动选择关系,然后按【保存】按钮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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